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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红安多名村干部套取扶贫款受处分

    信息发布者:x201206030
    2016-12-11 14:38:06   转载

          红安县杏花乡红花冲村村委会委员、计生专干黄芝莲,利用职务之便,在未经群众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,2014年以其婆婆的名义违规申报、领取国家扶贫搬迁资金5000元。后经查实,这已是黄芝莲第二次享受扶贫搬迁资金。

      还有该县杏花乡龙潭寺村村委会副主任周高举,在2014年任龙潭寺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为其本家堂哥周某某违规申报并 享受扶贫搬迁资金8000元;同时在明知本村4组村民姚某某在2014年已经享受过国家扶贫搬迁政策的情况下,仍然帮助姚某某重复申报国家扶贫搬迁资金 5000元。

      永佳河镇尾斗山村党支部书记程迎松、村委会财经主任余道文、村委会妇女委员张永娥,2013年以自己或亲属名义虚报扶贫搬迁申报资料,并各自违规享受扶贫搬迁资金5000元。

      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天台山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徐国太,村支部委员、治调主任秦建兵利用职务之便,2013年以自己妻子的名义违规申报并各自享受5000元扶贫搬迁资金。上述违纪违规人员,均受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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